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《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(試行)》
發布時間: 2018-06-05 瀏覽: 1535
今天是新修訂的《環境保護法》規定的第4個環境日。生態環境部、中央文明辦、教育部、共青團中央、全國婦聯等五部門在2018年六五環境日國家主場活動現場聯合發布《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規范》),倡導簡約適度、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,引領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責任,攜手共建天藍、地綠、水清的美麗中國。
據了解,《規范》的編制和發布旨在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,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,強化公民生態環境意識,引導公民成為生態文明的踐行者和美麗中國的建設者,共包括“十條”行為規范。
行為規范包括關注生態環境、節約能源資源、踐行綠色消費、選擇低碳出行、分類投放垃圾、減少污染產生、呵護自然生態、參加環保實踐、參與監督舉報、共建美麗中國等十個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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